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求职时提供虚假简历并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欺诈行为,该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如果求职者提供的知识技能、学历等信息存在虚假,以欺骗手段影响用人单位的录用决定,一旦查实,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属于诈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应聘时提供虚假的简历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劳动合同欺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知识技能、学历这些判断是否胜任的信息如有虚假,属于求职者以欺骗的手段影响用人单位录用决定,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虚构简历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虚构简历构成欺诈行为的问题涉及法律和道德层面。从法律角度看,虚构简历可能构成欺诈罪,因为它涉及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不当利益。根据法律规定,欺诈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从道德角度看,虚构简历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损害了他人的权益和信任。此外,虚构简历也对招聘过程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和公正性。因此,虚构简历应被视为一种不道德和不合法的行为,应受到谴责和制裁。
结语
虚构简历构成欺诈行为,涉及法律和道德层面。法律上,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不当利益可能构成欺诈罪,承担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道德上,虚构简历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损害了他人权益和信任。不公平竞争破坏了社会信任与公正。因此,虚构简历应受到谴责和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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