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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给了孩子是否还能要回

2021-11-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离婚房子赠与孩子一般是不能进行要回。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

一、离婚协议可以改吗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否则不能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情形即使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也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离婚协议变更,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二、离婚后怎么变更财产分割

原则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离婚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

三、离婚后可以更改离婚协议吗

一般达成离婚协议的,就不能更改。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签字完成时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更改离婚协议。第一,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第二,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达的情形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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