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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复议裁定不服的,应该怎么办

2023-09-05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主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 专利权 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 2、不采取有关措施,是否会给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有关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专利权人 在 诉讼 之前申请 停止侵害 专利权的,能够减少因对方的 侵权行为 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很有必要的。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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