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工资标准
(一)员工工龄工资标准
工龄工龄工资
连续工作满一年50元/月
连续工作满二年100元/月
连续工作满三年150元/月
连续工作满四年180元/月
工作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月,十年封顶
(二)管理人员工龄工资标准
工龄工龄工资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人员100元/月
连续工作满一年b级以上管理人员100元/月
连续工作满一年a级以上管理人员150元/月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助理人员200元/月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250元/月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级上管理人员300元/月
(三)公务员工龄工资标准
序号套改级别工龄工资档次套改级别与工资档次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合计工资待遇与受级别的对应关系
13261330325655办事员
24─5262330345675办事员
36─7251330359689办事员
48─9252330381711办事员
510─12242370421791科员
613─14243370446816科员
715─17233370494864科员
818─19234370522892科员
920─22224400580980科员
1023─242254006121012科员
1125─272154006791079副科
1228─292164007151115副科
1330─322064957981293正科
1433─342074958391334正科
1535─371974959331428正科
1638─391984959791474正科
1740─4218861010921702副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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