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主张债权,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
(2)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
一、继承人继承遗产能否继承债务
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偿还后,不再对超出部分的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
二、人死后欠下两千多钱该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之后仍然拖欠债权人欠款达到两千多元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主张使用其遗产进行偿还。《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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