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离婚需要在民政局工作的时间内办理,民政局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六点。一方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终止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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