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因此口头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口头约定买卖合同有效吗
有效。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就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是否生效则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
买卖合同属于不要式的合同,即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甲乙两公司关于买卖沙石料一事,口头达成一致,虽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依法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口头委托如何认定
口头委托是“书面委托”的对称,是以口头形式委托授权的代理。口头形式灵活、简便,便于当事人采用。但口头形式因为没有书面凭据,发生纠纷往往很难查证。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一般都应采取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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