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宅基地审批后不建几年后作废?

2023-09-03 来源:尚车旅游网

若是申请了宅基地审批后,在一定时间规定内没建房是会被收回的,其无特殊情况限期二年。已经办理审批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宅基地申请条件:

目前,新申请宅基地是比较难审核通过了。因为新申请宅基地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本村村民,且本村内并无宅基地;

2、原先宅基地被依法征收,需另外重新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3、因为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新建住房的;

4、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5、外来人口无住房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可想而知,满足这些条件的人现在是少之又少,所以说,宅基地会越来越难审批。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程序:1、经乡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2、根据需要,征求四邻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3、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建房人提出设计要求;4、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