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这是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条例规定,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确定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土地年产值倍数法补偿村民,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此次条例对此进行了细化,要求地方应当落实土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1、1986年6月25日
2、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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