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及时报警,而后又报警的,公安部门也可以受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二十二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对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情况、事故车辆情况等进行核查,查找并询问事故当事人和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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