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总承包单位在承接建设工程时,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人员都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如果发生事故,总承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事故情况,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的特征如下:
1、工程项目复杂性程度高、造价高复杂性程度高建筑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所以相对于其它的项目而言,其复杂性程度高;
2、外部环境变化大,项目不确定性程度大受外部环境影响大;
3、实行目标管理使项目稳定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目标较易明确,多实行目标管理;
4、工程项目管理由粗放型向现代项目管理转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正由粗放型向现代项目管理转变,建筑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多年。
综上所述,总承包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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