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电动车撞了,没有第一现场,处理方式如下:
1、拍照留证。在没有人员伤亡情况下,最好能拍下事故现场,留作备用。即便没有第三方责任事故,拍照留证也是一个必要的习惯;
2、电话报案。现场拍照留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地方,拨打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与交警电话,交代清楚事故车辆、现场情况、事故时间和地点后,话务员会根据事故情况告知处理方案。对于此类的单方剐蹭事故,需要先到指定的定损中心出险报案;
3、定损中心定损。带齐办理出险所需手续、身份证、驾驶证、行驶本和保险单,到定损中心办理定损、理赔手续。如果事故车辆能正常行驶,最好也将车辆开到现场。如果车辆损伤严重,需拍照作为依据,之后保险公司会安排拖车,使用拖车就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至于多少,根据各个保险公司规定和事故现场远近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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