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是不需要高法进行换押的,但只有上级高法进行批准了之后才可以进行换押。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一、死刑立即执行该怎么活下来
死刑立即执行活下来的情况: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罪犯正在怀孕等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是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所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有可能活下来。
二、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流程:第一,上报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复核审理。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由三名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第三,复核后处理结果分别是:予以核准;不予核准;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是什么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有两个:
1、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2、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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