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被起诉,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会在一定时间内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传票。被告在收到传票之后,应该准备出庭。如被告没有及时收到传票,则应该由家属代为转达或者送达。如果被告人提前知道原告的起诉行为,可以去法院询问法官,来知晓自己是否受到起诉。法院也可能发送邮件,来送达起诉文书。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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