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当初的教育局招聘文件中明确注明招聘的是有编制教师,那么不总担心,肯定有编制的,与学校签订合同是学校担心人才流失,为了约束几年内只能在这个学校教学,不得调走或报考其它部门或单位,属于留人的一种方式。所以说,教师入编考试签合同后到底是什么职业类型,要看当初的文件说明。如果是事业编制,都应该是和教育局签合同,财政全额供给,不会是和学校签。和学校签的,是合同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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