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名,更改产权人的名字也就是过户,根据法律规定,过户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还有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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