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后对外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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