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不一定需要经过法院。目前,我国存在着两种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法:第一种是协议更改;第二种则是诉讼变更。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向所在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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