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按照规定进行理赔或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点外卖吃坏了肚子,我们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赔偿,如果与商家协商赔偿不成,就可以采取投诉或者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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