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1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的“餐饮经营”中明确规定,高铁上“供应品种多样,有高、中、低不同价位的预包装饮用水、盒饭等旅行饮食品,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不断供。”
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列车上可以卖15元套餐,也可以不卖,且15元套餐售完即止,中途不再补给。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
3.6.3餐车上货门仅供餐车售货人员补充商品、餐料时使用,无旅客乘降。
3.6.4列车运行中,车门、气密窗锁闭状态良好。定期巡视,保持通道畅通。发现车门未锁闭或锁闭状态不良时,指派专人看守,并及时通知随车机械师处理。
3.7安全标志设臵齐全、规范,符合标准。采用广播、视频、图形标志、服务指南等方式,宣传安全常识和车辆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提示旅客遵守安全乘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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