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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前调解的程序是什么

2020-04-04 来源:尚车旅游网

诉前调解需要提交的材料:

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及副本;

提供证据清单及证据的原件、复印件;

当事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特别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授权委托书注明具体权限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接受调解,代为申请撤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

其他所需的诉讼材料。

诉前调解流程:

起诉-------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法院安排诉前调解------调解员主持调解(不超过20天)

调解成功------当事人不起诉,法院不立案并退还起诉材料

当事人和解撤诉,不需要出具文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法院立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一、我国现行民事诉前调解制度调解模式

(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模式

即在法院内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主要由退休法官、检察官及其他具有调解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非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对起诉到法院、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由立案庭将案件移送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可由双方当事人到立案庭申请进行司法协议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效力。

(二)委托其他组织进行调解模式

对涉及特定领域、相关行业的纠纷可将符合该范围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移送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涉及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可将其移送至劳动保障部门、(医患调解委员会)等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他们熟悉专业领域知识且贴近群众、具有一定威望等优势,实现纠纷的化解。

(三)法院法官自行调解模式

对起诉到法院、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由法院立案庭的诉前调解中心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协调、组织,首先对案件进行预登记,再根据案件性质将案件移送给相应庭室的法官进行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则及时进行立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则可采用速裁的方式进行立案后及时出具调解书,将效率与公正得到充分发挥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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