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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的构成要素

2024-02-02 来源:尚车旅游网

强奸未遂的构成要素:

1、主观上有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的故意;

2、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

3、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能得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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