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需要作废的发票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后才可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