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剖腹产属于难产,规定女方当事人可以享有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15天,还可以享有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的产假奖励,各地奖励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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