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6、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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