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将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一旦获得授权就可以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在后期的开发运用中可以有备无患,防止技术流失。
2.获得授权的专利技术是企业的资产,可以通过转让、实施许可等方式获得经济效益。
3.专利申请数量达到一定时,可以享受政府在税收、出口贸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第四,在企业遇到困境时,专利还可以作为一种资本,进行质押贷款,轻松解决融资问题。一个专利往往等于百万盈利,拥有了技术就拥有了无限的活力。
一、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受理阶段: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是电子提交的申请,一般情况下会在2-3个工作日收到电子版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2、初步审查阶段: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审查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我个人认为审查员会审查以下内容,欢迎补充:
(1)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化学领域的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
(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如有)、实质审查请求书(如有)、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有)的发明名称是否都一致。
(3)说明书摘要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可以包含发明的化学式。
(4)摘要附图(如有)是否为说明书附图之一。
3、公布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4、实质审查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当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别忘记缴纳实质审查费哦!
5、授权阶段
熬了那么久,终于授权了!赶紧在《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授权办登费,年费和印花税哦!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的费用:
官费原价3450元包含:申请费:900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2500元。
减缓85%之后需要560元,包含:申请费:135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375元。
减缓70%之后需要1070元,包含:申请费:270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750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一个个人或一个单位可减缴85%,为其他情况可减缴70%。
二、申请专利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一)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例如,与申请项目相近或相似的在先专利文件、文献、期刊、图纸等。委托申请中国发明专利时最好事先进行专利检索,否则,所申请的项目在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很容易被驳回。
(二)书面技术资料
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
3、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如:所申请项目的是一种产品,技术措施及技术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各零件的连接、布局、相互关系及它们在所申请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间的组合方式和详细的动态连接和工作方式,如所申请的是一种方法,技术措施和技术特征是指的工艺、工艺参数及工艺中有关细节。
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制图工具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
4、所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者试验中所产生的现象;
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试)验结论,客观地说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如无实验数据,或实验结论,发明人应当对发明进行客观分析,推断发明可能有的优缺点;
6、发明人认为的所申请项目与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
7、发明人认为应当属于技术秘密的内容。
三、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
申请专利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需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提供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第二,材料提交、补正需及时。
第三,申请人要申请优先权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否则,会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十九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