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了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2020-09-27 来源:尚车旅游网

可以的,根据我国生育保险规定,只要生育保险费用正常及时缴纳,那么生育津贴就可以拿。如果未及时缴纳或者停缴生育保险费用的,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了。我国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要到休完产假才可以,所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产假结束。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1、怀孕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跟平时都是一样的,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二、产假除了生育津贴以外,基本工资还有吗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三、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