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是公司的原因不续签,那么公司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那么公司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4、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倒闭三期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倒闭三期员工的赔偿是按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在公司每待满一年,公司需要赔偿其一个月工资,依次累加。另外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可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签了合同被辞退单位会不会给补偿
单位合同到期被辞退单位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八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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