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不算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的对象仅限于现行犯以及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行为人。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尚未接受法院的审判,不能直接被认定为犯罪分子。而且,公安机关针对上述行为人采取临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不具有处罚的性质。而是处于紧急情况之下,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继续进行,实施的一项保障手段。而刑事处罚则是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所受到对应的刑法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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