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填写具体如下:
1、缴税月份即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
2、纳税人编码即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3、填表日期即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4、所得项目即按照个人所得项目分别填写。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
5、减除费用数额即按照个人所得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
6、已扣缴税费即如纳税义务人在同一所得期间取得所得已被扣缴的税费,填写此栏;
7、速算扣除数即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
8、声明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即可。如纳税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的姓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