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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现在在搬迁但是员工不去没有得到补偿合法吗

2022-06-15 来源:尚车旅游网

劳动者拒绝搬迁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公司如果搬迁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劳动者选择不去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金。

公司如果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不去,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员工搬迁补偿权益:法律规定与公司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公司搬迁时享有一定的补偿权益。公司搬迁是一项重大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根据劳动法,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搬迁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用、住房补贴、交通津贴等。员工不去参与搬迁的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提供补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然而,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员工与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寻求双方的合理解决方案。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更详细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公司搬迁时,员工享有一定的补偿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搬迁补偿,如搬迁费用、住房补贴、交通津贴等。员工选择不参与搬迁时,公司是否需要提供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确定。建议员工与公司积极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更详细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公司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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