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遗产范围(在无 遗嘱 、遗赠情况下): a. 夫妻共同财产 中的一半(另一半为丈夫所有); b.妻子的个人财产。 2.明确 继承人 人数: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 3.明确各自的 继承 份额:继承人可以协商 遗产继承 份额,协商不成的,一般均分,但要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4.分割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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