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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2020-09-07 来源:尚车旅游网

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主旨是债务人或债权人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以清理债务。债务人申请要满足《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据。债权人申请要证明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提交相关证据。申请书中需详细说明申请目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分析

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依据上述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其一,债务人具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二,债务人应按《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有关证据和相关情况。《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认为自己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至于债务人是否实际构成此情形,不影响债务人的申请,只影响法院的受理。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据此规定,只要债权人证明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形的,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同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一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的破产申请书,只需要债权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即可,而不需要债权人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确认。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的破产申请书,不仅需要载明债权人的基本情况,而且需要载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此项债权人、债务人基本情况说明较为简单,通常只限于营业执照中记载的基本信息。为了保证法院管辖的适当,有关债务人住所地的信息必须准确。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的破产申请书中所载明的申请目的,应是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和宣告破产。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的破产申请书中所载明的事实和理由,应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对提交申请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并提交有关证据证明。

结语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满足《企业破产法》中的条件,并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和财务情况。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需要证明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都需要确保申请书中载明的基本情况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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