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重庆城乡居民医保: (1)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2)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3)在重庆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4)在重庆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5)符合重庆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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