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责任分级赔偿: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一、广东交通事故新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
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
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
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
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
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
七级伤残:
357224.80元
40000元
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
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
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
死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
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727500.00元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654750.00元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82000.00元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509250.00元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436500.00元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63750.00元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91000.00元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218250.00元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45500.00元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72750.00元法院酌定
死亡
727500.00元法院酌定
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399709.80元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355297.60元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310885.40元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266473.20元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222061.40元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177648.80元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33236.00元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88824.40元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44412.20元法院酌定
死亡
444122.00元法院酌定
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661801.00元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595620.90元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29440.80元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463260.70元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397080.60元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30900.50元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64720.40元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98540.30元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32360.20元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66180.10元法院酌定
死亡
604534.20元法院酌定
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233386.20元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210047.58元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186708.96元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163370.34元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140031.72元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116693.10元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93354.48元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70015.86元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46677.24元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23338.62元法院酌定
死亡
233386.20.00元法院酌定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医疗事故鉴定等级
下面呢我将针对现行医疗事故的鉴定等级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主要是依据2002年发布并开始试行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该规章根据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同后果,将医疗事故分为一级到四级四个大类标准。其中,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是三级医疗事故,而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属于兜底性的标准规定。每一项大类标准下还分为甲、乙、丙等各等级,并有相应的列举式规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标准划分出的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是与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相对应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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