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怀孕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又称产前亲子鉴定,是指对在母体内还未出生的胎儿进行的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最常见的样本为胎儿羊水,羊水中含有大量胚胎组织的脱落细胞,这些细胞中含有胎儿的DNA信息,可以用于胎儿亲子鉴定,羊水采集时间建议在怀孕16-28周之间,由于羊水穿刺提取胎儿羊水是一种侵入性、(微)创伤性的采集方式,临床统计一定概率导致胎儿流产,因此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妇产医院,进行必要体检后进行。胎儿羊水亲子鉴定的优点在于手术风险小、并发症少。而缺点是明确胎儿的生物学父亲时间较晚,如果将胎儿引产对孕妇身体损伤较大。如果想尽早确认胎儿的生物学父亲,可以在怀孕11-14周采集绒毛组织,但对操作技术要求较高,在B超的可视监控下,利用可控负压细管到达胚胎绒毛膜表面采集绒毛。无论采集胎儿羊水或绒毛组织,还是通过人流、药流下来的胚胎组织,在采集的过程中,都有可能带有母体成分,比如羊水中混有母亲的少量血液,流产胚胎物中带有母亲的子宫内膜组织,因此胎儿亲子鉴定,一定要提供母亲样本和胎儿样本、男方样本同时进行比对,确保亲子鉴定结论准确无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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