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可以起诉债权人,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保证合同是一种为保证债权人权益而设立的合同,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将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和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分析
在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可以起诉债权人,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保证合同是一种为保证债权人权益而设立的合同,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将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结语
保证人作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者,在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可以通过起诉债权人来实现债权的实现。保证合同是一种为保证债权人权益而设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和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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