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医疗救助具体指以下几种:
1、医疗救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政府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助或者免费医疗服务;
2、大病医疗救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患者,政府提供特殊的大病医疗救助,包括医疗费用的补助或者免费医疗服务;
3、儿童医疗救助:对于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政府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助或者免费医疗服务;
4、孕产妇医疗救助:对于孕产妇,政府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助或者免费医疗服务;
5、残疾人医疗救助:对于残疾人,政府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助或者免费医疗服务。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等待审核;
5、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综上所述,政府医疗救助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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