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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被判死刑?

2021-07-23 来源:尚车旅游网

以下人员不能被判处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没有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并且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一、死刑适用对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多大几岁判刑

我国一般14周岁就可以判刑了,不过具体的根据具体的刑事责任来判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肯定不会判处死刑的。

三、哪些毒品犯罪可判死刑哪些毒品犯罪可不判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最高法定刑是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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