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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留下劳务合同纠纷的证据?

2022-11-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务合同纠纷如何留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务合同纠纷如何留证据?

劳务合同纠纷应当是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留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被单位辞退怎么举证

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一)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二)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四)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五)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应当如何来处理并不是特别的理解,如果是劳务纠纷的话,就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纠纷,这个时候是可以直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起民事诉讼的,但是必须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相关内容: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一、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哪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中队或工伤认定科)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或者亲属)应当及时申报。在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经过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地受伤不管双方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都是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会获得哪些赔偿就需要按受害方实际的伤情来进行确定,在申请时也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因补偿有任何的异议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务合同纠纷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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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合同纠纷期限多久?

1、劳务合同纠纷期限是3年的时间。因劳务合同导致纠纷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劳务合同解除手续怎么办理

1、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解除劳务合同协议书,并双方的约定安排劳动者交接工作,同时结清工资以及其他财务。

2、如果是劳动者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当先完善证据,能够听取劳动者申辩的,应听取申辩。作出解除劳务合同决定之后,应当把解除劳务合同通知书送达本人签收并安排工作交接,结清工资。本人拒绝签收的,工作人员应当在通知书回执上签名备注。

3、用人单位需要单方解除劳务合同的,应当遵守规定的程序,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在工作交接时结清工资和支付违约赔偿金。

4、无论是那种原因解除劳务合同的,都需要写明解除劳务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因为这涉及到是否违约的问题。还需要明确解除时间,这关系到劳动关系终结时间、工资支付与争议解决时效的起算等。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了劳务合同纠纷之后,那么可以直接的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受案的范围,而劳务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是不一样的,不需要进行劳动仲裁。因为劳动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劳务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

相关内容:劳务派遣工死亡用工单位可以不赔偿吗

一、劳务派遣工死亡用工单位可以不赔偿吗

不可以。

如果劳务派遣人员因工死亡,可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近亲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劳务派遣工因工受伤致死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的责任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的家属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劳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分别有: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劳务合同纠纷多久能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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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合同纠纷多久能判决?

劳务合同纠纷最短三个月判决。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可以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要对用人单位作不恰当的妥协,而是想要强调,协商是双方最易接受,效果也最好的方式。

2、调解。

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但它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却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对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3、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对于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需要强调的是,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就是说,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

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都是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而双方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通常会选择起诉的方式去处理。针对这个类型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会按照普通诉讼程序来进行相应的案件审理工作,一般会在三个月之内就可以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相关内容: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超过一年,还能要么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超过一年,还能要么?

不能,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索要补偿金的仲裁是1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哪些行为可以中断仲裁时效?

1、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2、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劳动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劳动争议都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不过,虽然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超过一年不能要,但只要没有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随时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也应该自行收集其他能证明这是两个关系的证据。

口头劳务合同纠纷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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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头劳务合同纠纷怎么维权?

遇到劳务合同纠纷可以跟对方当事人协商维权,也可以去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仲裁机构受理之后会在45天内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手段进行维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二、合同纠纷处理的环节存在的风险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1)未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单位利益受损;

(2)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导致单位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处于举证不力的地位;

(3)为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单位应享有的利益受损。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发生的合同纠纷,应当明确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及相关审批权限和处理责任,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能做出实质性的答复或承诺。

三、劳务合同纠纷的类型有什么?

1、无效合同纠纷

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有效合同纠纷

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的维权方法有四种,劳务合同纠纷的类型有两种,一个是有效合同纠纷,另一个是无效合同纠纷。在合同的变更,履行,终止等阶段所产生的纠纷属于有效合同纠纷,可以采用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去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一旦出现口头劳务合同纠纷的劳动者和劳务公司双方应当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需要签署一份书面的和解协议书,避免后续再次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劳务合同都是具备相关的法律效力的。

相关内容:劳务合同纠纷利息应否支持

一、劳务合同纠纷利息应否支持

劳务合同纠纷支持利息。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劳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劳务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支付利息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例如劳务关系里拖欠劳务费可以要求利息,当事人不要求就没有利息。

二、劳务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2、企业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

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4、法院判决。

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劳务协议,双方当事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合同履行,就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去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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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去哪里办?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去当地的人民法院的代理。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务合同纠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

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二、没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可否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诉讼?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之后,那么应当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诉讼就是非常好的一种方式,因为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之后就可以作出判决并且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对方仍然不履行的话,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内容:公司员工不签合同怎么补偿?

一、公司员工不签合同怎么补偿?

公司员工不签合同是不存在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工单位会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1、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2、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3、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当代的社会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为了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当然了,因为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导致长时间的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是不存在着赔偿方面的问题的。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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