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任意劳动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免除劳动者支付各种社会费用的义务合同。法律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权利工作。如果还是不履行的话,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监察人投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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