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享受村里的福利待遇,是每个村民的权利。但权利是可以自愿放弃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原来的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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