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刑法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传销的不良影响如下:
1、破坏社会道德。传销组织通过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或不择手段向家人亲属索要钱财,人与人、人与家庭、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2、扰乱经济秩序。传销发展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行为,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3、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行凶、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二、传销的量刑标准如下: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传销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的社会稳定,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传销罪属于经济犯罪中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是牟利性犯罪,也是故意犯罪的一种行为犯。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处罚。
一、非法传销的后果有哪些
非法传销的后果如下:
1、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法律法规;
2、传销给绝大多数参与者本无归,有的人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自杀;还有一些人参与盗窃、抢劫、武装、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3、由于传销人员的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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