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老师不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也不是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人员,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老师也不是立法机构的代表,更无权设立罚款标准。罚款作为民事行为的惩罚手段,只有司法部门可以做出处罚决定,且缴纳罚金必须到相关司法机构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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