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规定,未经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就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即违背专利权人的意志,以欺骗他人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方法,将自己的非专利产品谎称是利用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
间接侵权是指教唆、帮助、诱导他人实施专利侵权的行为。国际上已有不少国家的专利立法或司法实践对间接侵权作了规定,如美国规定,诱导他人侵权以及为他人侵权作准备的,承担侵权连带责任。我国现行专利法没有规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但随着我国专利侵权案件的增多,间接侵权也逐渐出现,人民法院已受理了多起间接侵权的案件。
一、专利侵权如何维权
1、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2、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
3、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要赔偿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通俗一点来讲,专利侵权行为就是被人就某项技术(也叫发明创造)申请,经确认后,国家专利局授权这项专利,而行为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处于商业目的应用了该项技术,有没有经过权利人同意,这就是专利侵权。
二、利侵权律师函的作用
1、专利侵权律师函是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委托专业律师向侵权人发出的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的函件。
2、在诉讼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律师函的作用:
(1)日益成为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维护自己权益快速便捷的非诉武器;
(2)可以在之后的诉讼中起到证明销售商知道其销售的产品侵犯专利权的主观故意。
3、为保护专利权而发送侵权律师函,可视为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环节,符合法律有关鼓励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精神,也是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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