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标准有共有7档:
第一档: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第二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第三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第四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
第五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元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
第六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第七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