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不纳税。只是纳税人在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时,可以在其个人所得税中将赡养费作为专项附加扣除,在其个人所得应纳税额中扣除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或者分摊后的定额。
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比例意思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比例: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5000起征点、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可以选择扣除比例。例如,夫妻平均扣除是指受教育子女的父母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平均分配子女教育所需的费用。
二、最新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法律并没有限制性规定。可以填一个或两个,个税APP赡养老人扣除申报一次只能选择一个被赡养人,因此要填写两个的需要分两次提交。但是,不管填报的被赡养老人有多少个,都是按一个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3、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六大专项附加怎样抵扣个税
六大专项附加抵扣个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赡养老人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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