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父亲房屋过户至本人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1-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

婚内一方父亲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该方的,若是约定只赠与该方的,则属于对该方的赠与,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房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若是一方父亲将房屋过户给该方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