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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罚如何确定

2021-07-03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违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而对于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责如何界定与量刑原则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个人或组织以欺诈、贪污、挪用资金等手段,故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在确定该罪的刑责时,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综合考虑犯罪的严重性、损害的程度以及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其次,要考虑犯罪行为的情节,如是否存在多次犯罪、是否有其他犯罪行为等。此外,还需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是否有自首、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在量刑原则上,应坚持刑罚与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注重罪责与人罪相称,同时兼顾预防、教育和改造的目的。因此,对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责界定与量刑原则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结语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责界定与量刑原则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严重性、损害的程度、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以及犯罪行为的情节等多个因素。在量刑时,应注重刑罚与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兼顾预防、教育和改造的目的,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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