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人损害,与因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发生原因不同,前者系属一种自然事实。但理论上认为动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对防止动物致他人损害负有管理的义务。发生损害事故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即为加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作为赔偿义务人。我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鉴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对防止损害负有法定义务,发生损害事故时,理论上仍将其视为行为人或者加害人。此时,赔偿义务人与加害人一致。
一、如果打狗咬人需要赔偿吗
不需要赔偿,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该类案件实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只要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对该损害结果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受害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结果是由侵害方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的。实践中一般的证明应有事件发生的录音、录像、报警后的询问笔录,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证人证言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的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自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再次,此类案件应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造成他人死亡的,还应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丧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狗咬人如何赔偿
1、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饲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居民家喂的狗,如果小孩到他家串门,或者在他门口逗这个狗,有可能把这个狗激怒,这个时候,这个狗有可能对小孩进行袭击,造成小孩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定这个受害人,对这个伤害存在重大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或者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动物袭击人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饲养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是第三人逗这个狗,狗被激怒的情况下,误伤了周围附近的人,作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果被遗弃的动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在外面伤着人了,原来的饲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搞清楚,袭击人的这些动物,它们原来的所有人是谁,管理人是谁,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就是比较困难。如果一旦受到伤害以后,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5、如果饲养人饲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的动物,比如说藏獒、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动物的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
这个时候,就不分是不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还是由受害人自己造成的,因为禁止饲养的动物,法律规定有严格的责任,只要饲养了禁止饲养的动物、高度危险的动物,造成损害,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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